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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消防先進

最新消防資訊 (附 消署預字第0970012621號函)"巿售鐵爬梯自須符合金屬製避難梯認可基準之規定方得使用"內政部消防署針對巿售鐵爬梯是否可安裝為避難梯及固定式金屬製避難梯設置疑義案之解釋函(消署預字第0970012621號)內容如下:

主旨:有關金屬製避難梯設置疑義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 復 貴公司97年5月7日慶消固梯字第0970507001號函。
  • 有關避難梯設置樓層、安裝方式等疑義乙節,按建築物除11層以上樓層及避難層外、各樓層應選設滑臺、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或經中央消防主管機關認可具同等性能之避難器具(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25條參照);又同標準第157條表列第1項所定情形,僅第2層或地下得選設避難梯。至該梯之裝設,按設置該梯之開口部,上下層應交錯配置,不得在同一垂直線上,但在避難上無障礙者不在此限(同標準第161條第5款參照);第4層以上之樓層設避難梯時,應設固定梯,並合於下列規定:(一)設於陽臺等具安全且容易避難逃生構造處,其樓地板面積至少2平方公尺,並附設能內接直徑60公分以上之逃生孔,(二)固定梯之逃生孔應上下層交錯配置,不得在同一直線上(同標準第171條第2款參照)。又固定梯應裝置在使用場所之柱、地板、樑或其他構造上較堅固或加強部分(同標準第171條第1款第1目參照)。另有關該梯應設數量,應依同標準第160條核算各該場所之收容人員,復依同標準第157條檢討各該樓層之應設具數。
  • 有關巿售鐵爬梯得否安裝於地下樓層或室內樓層乙節,按避難梯應符合金屬製避難梯認可基準之規定,上開標準第171條本文業有明定。巿售鐵爬梯自須符合該規定方得使用。

 

回應主題

慶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0-05-10 16:46

  1. 消防法第十二條﹝消防機具、器材與設備之檢驗 ﹞ 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實施檢驗之消防機具、器材 與設備,非經檢驗領有合格標示者,不得銷售、陳 列及設置使用。
  2. 消防法第三十九條﹝罰則﹞ 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或第+二條第一項銷售或設置之 規定者,處其銷售或設置人員新台幣二萬元以上+萬 元以下罰鍰;其陳列經勸導改善仍不改善者,處其陳 列人員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3.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71 條規定金屬製 避難梯應符合國家標準總號一三二三0 之規定。
  4. 消防署頒定金屬製避難梯認可基準。再 委由消防安全 中心基金會執行檢驗事宜。
  5. 合格品金屬製避難梯須經過「型式認証」、「個別認 証」並取得合格標章﹝認証合格貼紙﹞。 以上回應敬請賜教。

阿達

2010-05-10 16:46

合規定定可使用喔!

小單

2010-05-10 16:46

那我也要申請看看

阿裡

2010-05-10 16:46

我上次還沒下文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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